江苏: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中小学幼儿园职责

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 2021-01-23 二维码分享

中国教育报-中国教育新闻网讯(记者 潘玉娇)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出台《关于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职责,推动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。

《意见》指出,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是指中小学、幼儿园为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而提供的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,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工作职责。当前,家庭的教育仍存在重智轻德、重知轻能、过分宠爱、过高要求等现象,影响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。家庭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、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力量,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。

《意见》要求,中小学每学期组织1-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,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,学校要通过实地家访、沙龙访谈、视频群聊等方式,探索适应新时期家长工作和生活方式的家访形式,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其中,幼儿园要重点指导家长带领幼儿感知家乡和祖国的美好,培养劳动意识;小学要指导家长保证儿童每日睡足10小时,不盲目攀比学习成绩,定期检查视力,培养一两项能终身受益的体育爱好;初中要针对少年青春期身心变化,适时适度开展性教育,预防网络游戏成瘾和手机依赖;高中要重点引导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和理想信念,确立职业生涯规划,形成健康生活方式。此外,针对留守流动、身心障碍、父母离异等特殊儿童群体,《意见》提出根据“一家一策”“一生一案”的原则,深入细致做好家庭教育指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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